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涿州市广汇金属结构制造有限公司 河北亲和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北省涿州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河北省涿州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冀0681民初1067号 原告:***,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被告:河北亲和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681MA07WLYQ4X。 法定代表人:杨俊民,职务:总经理。 被告:涿州市广汇金属结构制造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冯旭东,职务:总经理。 原告***与被告河北亲和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涿州市广汇金属结构制造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9日立案。原告***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未交纳诉讼费用,本案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20-4-30 |
| 发布日期 | 2020-06-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