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山东奥林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山东荣畅物流有限公司 山东奥邦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运输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龙口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山东奥邦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山东荣畅物流有限公司运输款384093.50元。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财产保全费2520元,由被告山东奥邦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案件受理费7061元,由被告山东奥邦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14 |
| 发布日期 | 2020-05-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