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山东博科生物产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鲁0191民初1106号 原告:山东博科生物产业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甘宜梧。 被告:高新东城医院,住***。 法定代表人:高云国。 原告山东博科生物产业有限公司与被告高新东城医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山东博科生物产业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山东博科生物产业有限公司撤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20-4-17 |
| 发布日期 | 2020-06-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