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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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新泰电气有限公司 北讯电信(深圳)有限公司 北讯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北讯电讯(深圳)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深圳市新泰电气有限公司基站用地租金35000元; 二、被告北讯电讯(深圳)有限公司支付原告违约金1750元; 三、被告北讯电讯(深圳)有限公司支付原告电费3393.7元; 四、被告北讯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北讯电讯(深圳)有限公司的以上义务负连带清偿责任; 五、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414元,财产保全费431元,共计845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负担21元,两被告连带负担824元。 以上各项具有金钱履行内容的义务,限付款义务人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履行完毕。付款义务人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5-14 |
发布日期 | 2020-06-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