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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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道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月岩支行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道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由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赔偿原告***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1340.89元;被告***已垫付的医疗费8500元,由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直接支付给被告***;以上款项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法院案款账号附后);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两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 本案案件受理费207元,减半收取计103.5元,由被告***负担(被告***负担的案件受理费,原告已经预交,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在给付被告***款项时予以扣减,随本案判决款项一并支付给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5-29 |
| 发布日期 | 2020-06-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