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5-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苏州绿杰置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商品房销售纠纷
法院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苏0509民初14956号之一

原告(反诉被告):***,女,****年*月*日生,汉族,住***。

被告(反诉原告):苏州绿杰置业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侯光军,该公司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永安,北京市康达(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楚妍,北京市康达(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反诉被告)***诉被告(反诉原告)苏州绿杰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1月7日立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后发现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于2020年2月4日裁定转为普通程序。原告(反诉被告)***、被告(反诉原告)苏州绿杰置业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规定期限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

本案本诉按原告***撤诉处理。

本案反诉按反诉原告苏州绿杰置业有限公司撤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20-5-8
发布日期 2020-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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