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苏州绿杰置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商品房销售纠纷 |
| 法院 |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苏0509民初14956号之一 原告(反诉被告):***,女,****年*月*日生,汉族,住***。 被告(反诉原告):苏州绿杰置业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侯光军,该公司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永安,北京市康达(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楚妍,北京市康达(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反诉被告)***诉被告(反诉原告)苏州绿杰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1月7日立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后发现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于2020年2月4日裁定转为普通程序。原告(反诉被告)***、被告(反诉原告)苏州绿杰置业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规定期限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 本案本诉按原告***撤诉处理。 本案反诉按反诉原告苏州绿杰置业有限公司撤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20-5-8 |
| 发布日期 | 2020-05-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