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南通华枫标识光电工程有限公司 苏州新纳晶光电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江苏省海安市人民法院(2019)苏0621民初4137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江苏省海安市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南通华枫标识光电工程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6265元予以退回。 |
| 裁判日期 | 2020-5-6 |
| 发布日期 | 2020-05-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