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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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 苏州东方华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张家港保税区州洲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张家港市山丹毛条制造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变更苏州东方华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本案申请执行人。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 裁判日期 | 2020-5-26 |
| 发布日期 | 2020-06-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