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成都励志兔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成都汇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镇百花大道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贵州劲合通瑞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贵州励志兔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解除对被申请人贵州励志兔汽车租赁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存款(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镇百花大道支行,账户号:24×××92)600000元限额的冻结。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4-14 |
发布日期 | 2020-06-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