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6-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普提金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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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普提金香桂地产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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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武汉普提金香桂地产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66,800元,由原告武汉普提金香桂地产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应在提交上诉状时,根据不服本判决的上诉请求数额及《诉讼费交纳办法》的规定,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人在上诉期满后七日仍未预交诉讼费用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20-2-12
发布日期 2020-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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