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北京戴德梁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鄂0106民初19593号 原告:北京戴德梁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营业场所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568号新世界国贸大厦Ⅰ座49层4912室。 负责人:黄广平。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瑾,上海建纬(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帆,上海建纬(武汉)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居民身份证住址武汉市江汉区, 原告北京戴德梁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与被告***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1月19日立案。原告北京戴德梁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北京戴德梁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19-12-6 |
| 发布日期 | 2020-06-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