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6-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青岛顺和海运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青岛海事法院
裁判结果

一、确认原告***享有要求被告青岛顺和海运有限公司支付工资54000元的权利,对“正和58”轮享有船舶优先权,上述款项从该轮拍卖价款中优先受偿;

二、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150元,债权登记费1000元从“正和58”轮拍卖价款中优先受偿。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5-19
发布日期 2020-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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