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5-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山东青岛烟草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鲁0211民初7544号

原告:山东青岛烟草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纪刚,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杨宁、王春梅,山东江河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居民,住***。

原告山东青岛烟草有限公司与被告***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7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山东青岛烟草有限公司撤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20-5-18
发布日期 2020-05-29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