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无锡惠泽置业有限公司 保华置业管理(营口)有限公司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准许无锡惠泽置业有限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109716元,减半收取为54858元,由惠泽公司负担。惠泽公司预交的案件受理费中的剩余部分54858元,由本院退还给惠泽公司。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 裁判日期 | 2020-3-18 |
| 发布日期 | 2020-05-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