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诺威尔(天津)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天津市超强燃气销售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天津市超强燃气销售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4001677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财产。

保全费5000元,由申请人诺威尔(天津)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执行。

裁判日期 2019-07-09
发布日期 2019-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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