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天津市南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锦联新经济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执行人天津锦联新经济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存款2404268.78元; 二、冻结期限一年,自2019年6月4日至2020年6月3日。 本裁定立即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06-04 |
| 发布日期 | 2019-1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