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支付纠纷督促民事令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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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原支行 |
类型 | 支付令 |
案号 | - |
案由 | 申请支付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原支行借款本金9823.61元,利息2269.47元,逾期还款违约金543.02元,消费手续费147.29元(截至2019年10月17日,后续按照《中国农业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信用卡章程)》约定计算至本息清偿完毕之日止,以年利率24%为限),合计12783.39元。 申请费40元,由被申请人***负担。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书面异议的,本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6-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