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购物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5-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
郑州多味嘴商贸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网络购物纠纷
法院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郑州多味嘴商贸有限公司返还原告***货款498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负担5元,被告郑州多味嘴商贸有限公司负担2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5-27
发布日期 2020-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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