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商标专用权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西门子(上海)电气传动设备有限公司 西门子电力自动化有限公司 西蒙电气(中国)有限公司 佛山市华焰电器有限公司 西门子工业自动化产品(成都)有限公司 西门子电机(中国)有限公司 西门子(山东)开关插座有限公司 西门子中压开关技术(无锡)有限公司 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 佛山西蒙西门子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侵害商标专用权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佛山西蒙西门子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华焰电器有限公司于判决发生效力之日起,立即停止域名“m.xmximenzi.com”上的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被告佛山西蒙西门子科技有限公司于判决发生效力之日起,立即停止使用“佛山西蒙西门子科技有限公司”的企业名称,并于本判决发生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属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变更企业名称,变更后的企业名称中不得包含“西门子”文字; 三、被告佛山西蒙西门子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华焰电器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共同向原告西门子股份公司、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赔偿经济损失以及维权合理费用共150000元; 四、驳回原告西门子股份公司、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两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9400元,由两原告负担4400元,两被告负担50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原告西门子股份公司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原告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和两被告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3-16 |
| 发布日期 | 2020-06-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