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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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佛山市尼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梦之城文化有限公司 佛山市京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寒木春华动画技术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佛山市尼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北京梦之城文化有限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合共4700元; 二、驳回原告北京梦之城文化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被告未在判决确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则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50元,由原告北京梦之城文化有限公司负担350元,被告佛山市京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担2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03 |
| 发布日期 | 2020-06-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