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西安华曦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云南省楚雄市人民法院(2019)云2301民初3103号民事判决; 二、由西安华曦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支付工程款737711.73元;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2227元,由西安华曦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9135元,由西安华曦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5-12 |
| 发布日期 | 2020-05-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