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行政裁定书

发布于:2020-05-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陇县永安热力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行政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对申请执行人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宝环罚字〔2019〕9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不准予执行。

申请执行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裁判日期 2020-4-24
发布日期 2020-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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