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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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四川省芦山龙门溶洞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芦山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四川省芦山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川1826执155号 申请执行人:高志芳 被执行人:四川省芦山龙门溶洞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高志芳申请执行四川省芦山龙门溶洞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中,因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履行协议,本案已按和解长期履行(终结执行)结案。 被执行人未按照和解协议履行,在履行期限届满后,可申请法院恢复强制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日 本院地址:四川省芦山县文体路邮编:625600 联系人:罗代磊联系电话:0835-65××××4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6-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