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白城中心支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保险纠纷 |
| 法院 |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白城中心支公司继续履行与***签订的《人身保险合同》。 二、原告***从2016年4月起豁免主合同及本附加险合同当期应支付的保险费,直至本附加险合同终止。 案件受理费50.00元由被告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白城中心支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28 |
| 发布日期 | 2020-06-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