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上海永红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彤泽装潢材料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2018)沪0114民初14368号民事判决; 二、对上海彤泽装潢材料有限公司要求上海永红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667,612.13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一审案件受理费10,476元,减半收取5,238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0,476元,均由上海彤泽装潢材料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法官助理何倩 |
| 裁判日期 | 2020-5-6 |
| 发布日期 | 2020-06-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