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除妨碍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6-0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北京京沈顺达科贸有限公司
北京市方达新技术开发公司
北京清源俊杰仓储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排除妨碍纠纷
法院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北京市方达新技术开发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三十五元,由原告北京市方达新技术开发公司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并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19-10-21
发布日期 2020-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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