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恒盛合天和信(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廊坊中油华宇石化工程有限公司北京二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审案件受理费2872元,由恒盛合天和信(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5-28 |
| 发布日期 | 2020-06-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