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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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江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卡狄格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北京航星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原告****于二○一六年六月二十五日与被告北京江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北京市商品房认购书》; 二、被告北京江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原告****退还定金100000元; 三、被告北京江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1500000元; 四、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2292元,由原告****负担3445元(已交纳),由被告北京江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担8847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或者代表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2-10 |
| 发布日期 | 2020-06-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