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安达市腾达运输有限公司 哈尔滨卓邦家居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待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被告哈尔滨卓邦家居有限公司立即给付原告安达市腾达运输有限公司天然气货款1147791.79元、违约金11477.9元; 二、驳回原告安达市腾达运输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7565元,原告安达市腾达运输有限公司已预付,由被告哈尔滨卓邦家居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22 |
| 发布日期 | 2020-06-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