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劳务受害者责任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北京中外建装饰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中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京中力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提供劳务受害者责任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北京京中力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赔偿****医疗费1048元、误工费21000元、护理费3600元、营养费18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720元、交通费600元、残疾赔偿金11996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配眼镜费用458元; 二、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727元,由****负担4967元(已交纳),由北京京中力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负担276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鉴定费4400元,由****负担1760元(已交纳),由北京京中力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负担264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给付****)。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0-30 |
| 发布日期 | 2020-06-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