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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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新市西街支行 晋城市合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申请人***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新市西街支行账号为×××的银行账户; 二、冻结被申请人***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分行账号为×××的银行账户; 三、以上两项保全限额为21872元。 案件申请费239元,由申请人晋城市合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4-28 |
| 发布日期 | 2020-05-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