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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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景德镇道生物流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市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江西省浮梁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市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赔偿原告***、***、***、***人民币838012.25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上述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2877元,减半收取为6438.50元,被告***负担6080元,原告***、***、***、***负担358.5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4-15 |
| 发布日期 | 2020-05-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