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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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孝感中心支公司 廊坊中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中科铜箔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安陆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申请人廊坊中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130万元; 二、本次冻结的期限为一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湖北中科铜箔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0-4-16 |
| 发布日期 | 2020-06-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