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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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焦作市亚飞汽车连锁有限公司支付其代为清偿的租金26265.28元及逾期利息393.98元; 三、被告***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33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4-2 |
| 发布日期 | 2020-06-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