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6-0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平顶山市九洲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查封被执行人***名下位于平顶山市新华区凌云路北段西佳田·塞纳城佳苑1号楼东3单元4层403号房产{不动产证号:豫(2018)平顶山市不动产权第0003558号}。查封期限三年。查封期间,限制其处分权,不得转让、毁损、设定权利负担;

二、查封被执行人***名下位于平顶山市新华区凌云路北段西佳田·塞纳城欣苑9号楼2单元4层东户404号房产{不动产证号:豫(2019)平顶山市不动产权第0033728号}。查封期限三年。查封期间,限制其处分权,不得转让、毁损、设定权利负担;

三、查封被执行人***名下豫D×××××号桑塔纳牌车辆;

四、查封被执行人***名下豫A×××××号大众牌车辆;

五、查封被执行人***名下豫A×××××号艾力绅牌车辆;

六、查封被执行人***名下豫D×××××号东风日产牌车辆。

上述车辆查封期限二年。查封期间,限制其处分权。不得转让、毁损、隐匿、设定权利负担。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0-4-26
发布日期 2020-06-0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