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6-0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盘锦科来华置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辽宁省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法院(2019)辽1103民初4231号判决;

二、解除上诉人曲艳与被上诉人盘锦科来华置业有限公司订立的温州城商铺定购协议;

三、盘锦科来华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的十日内返还曲艳已付购房款96,505.00元。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共3,319.50元,均由被上诉人盘锦科来华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4-24
发布日期 2020-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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