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分行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信用卡纠纷 |
法院 | 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原告中行鄂州分行借款本金129974.55元、利息19747.09元、费用28424.58元,合计178146.22元(利息暂计算至2019年11月15日,此后的利息按约定标准计算至借款全部清偿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中行鄂州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3863元减半收取1931.5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4-20 |
发布日期 | 2020-06-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