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6-0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景德镇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山支行
景德镇汉福瓷业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划拨、查封、扣押、扣留、提取被执行人景德镇汉福陶瓷有限公司、***、景德镇市珠山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的财产(以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诉讼费、执行费、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总额为限,截止2020年5月11日,暂计算3257995.04元计算)。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0-5-13
发布日期 2020-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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