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保护财产权不予答复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6-0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池州市弘景道路运输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申请保护财产权不予答复
法院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查封、冻结池州市弘景道路运输有限公司银行存款30万元或等额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0-4-24
发布日期 2020-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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