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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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黄山市黄山区农夫茶业有限责任公司 广州市立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皖1003民初611号之一 原告:黄山市黄山区农夫茶业有限责任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孙立,公司总经理。 被告:广州市立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陈景周,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原告黄山市黄山区农夫茶业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广州市立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14日立案。原告黄山市黄山区农夫茶业有限责任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的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院按黄山市黄山区农夫茶业有限责任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20-5-26 |
| 发布日期 | 2020-06-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