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四川晨龙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新津晨龙纸业有限公司 成都工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成都铁路运输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执行人四川新津晨龙纸业有限公司、***、***向申请执行人成都工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支付欠款7846310.76元以及律师费、至债务结清之日止的违约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四川新津晨龙纸业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四川新津晨龙纸业有限公司、***、***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查封、冻结、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四川新津晨龙纸业有限公司、***、***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额度为人民币7912942.76元。 查封、冻结期限届满需要续行查封、冻结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十日内提出书面申请,逾期申请导致的法律后果由申请执行人自行承担。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0-4-1 |
| 发布日期 | 2020-05-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