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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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枝江市柏林商贸有限公司 宜昌晶之楚商贸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枝江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中冻结被申请人***、枝江市柏林商贸有限公司的存款,(限额150000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案件申请费1270元,由申请人***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需要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本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5-26 |
| 发布日期 | 2020-06-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