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6-0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枝江市柏林商贸有限公司
宜昌晶之楚商贸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湖北省枝江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中冻结被申请人***、枝江市柏林商贸有限公司的存款,(限额150000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案件申请费1270元,由申请人***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需要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本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5-26
发布日期 2020-06-04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