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 临朐县盛誉密封材料有限公司 江西九峰纳米钙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产品责任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临朐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江西九峰纳米钙有限公司、王久昌的银行存款220万元或相应价值的财产,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预付。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五日内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4-15 |
| 发布日期 | 2020-06-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