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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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喀什晨露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新疆庆旺商贸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喀什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新疆庆旺商贸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3352.9元(原告新疆庆旺商贸有限公司已预交),由原告新疆庆旺商贸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5-20 |
发布日期 | 2020-06-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