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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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勒泰市合兴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霍尔果斯中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新疆博达兴源实业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朗飞工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阿勒泰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告新疆博达兴源实业有限公司在霍尔果斯中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60%的股权,冻结期限为一年。 二、冻结被告新疆博达兴源实业有限公司在新疆朗飞工业有限公司50%的股权,冻结期限为一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原告阿勒泰市合兴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4-21 |
发布日期 | 2020-06-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