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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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浙江百诚烟具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本院(2019)浙0304执4242号申请执行人浙江百诚烟具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终结执行。 如被执行人未按和解协议履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的期间为二年,从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和解协议约定分期履行的,从约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裁判日期 | 2019-12-12 |
发布日期 | 2020-06-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