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6-0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天津易盛泰精密部件有限公司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津0111民初3083号

原告: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王明喜,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男,该公司职员。

被告:天津易盛泰精密部件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李峰,经理。

原告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天津易盛泰精密部件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24日立案。原告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准许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522元,由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2020-5-13
发布日期 2020-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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