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6-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淮安市正中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清江浦支行
江苏亿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江苏亿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支付给原告***74005.06元,并承担利息(以74005.06元为基数,自2019年10月23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至付清时止)。

二、驳回原告其它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772元,保全费820元,公告费600元,合计3192元,由被告亿丰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

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收款单位: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收款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清江浦支行,账号:62×××00)

裁判日期 2020-3-24
发布日期 2020-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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