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姜堰支行 正太集团有限公司 湖北筑兴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姜堰娄庄支行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继续冻结被申请人正太集团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5434732.83元(账号:32×××18,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姜堰支行营业部;账号:32×××98,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姜堰娄庄支行),冻结期限为一年。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5-12 |
| 发布日期 | 2020-06-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