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北京壹图厚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美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 法院 | 北京互联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北京互联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京0491民初21256号 原告:北京壹图厚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住***。 被告:广州美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邓学利。 原告北京壹图厚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美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6月17日立案。原告北京壹图厚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北京壹图厚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赵源 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日 书记员张若愚 | 
| 裁判日期 | 2019-08-20 | 
| 发布日期 | 2019-12-24 | 
